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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出售一间附属公司99%股权的须予披露交易之补充公告

2020-02-04 00:00:00

本公告乃应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之要求而刊发。

兹提述筑友智造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九日有关出售一间目标公司99%股权之公告(「该公告」)。除另有说明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董事会谨此向股东及本公司潜在投资者提供有关出售目标股权之额外资料如下:

有关买方的进一步资料

截至本公告日期,河南济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济源钢铁集团」)由河南济源钢铁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济源钢铁投资控股」)持有89.4%、济源市国泰企业管理谘询有限公司(「济源国泰」)持有10%及济源市民安投资有限公司(「济源民安」)持有0.6%。

截至本公告日期,李玉田持有济源钢铁投资控股之43.88%股权,而济源钢铁投资控股之余下股权则由河南济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王文虎、王维、梁超、郭晓辉、周为民、李永健、王方军、赵晓军、李亚民、杜玉柱、贾保栓及赵红军持有,各自于济源钢铁投资控股持有少于10%股权。

截至本公告日期,济源市平安科技有限公司(「济源平安」)(一间由韩爱琴持有90%及李玉田持有10%的公司)持有济源民安之50.17%股权,而济源民安之余下股权则由济源钢铁投资控股、梁超、王维、刘建新、王俊锋、赵红军、周为民、杜玉柱、王方军、李全国及吕振良持有,各自于济源民安持有少于10%股权。

截至本公告日期,李玉田为济源国泰之唯一实益股东。

据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深知、全悉及确信,(i)李玉田为买方之执行董事、济源钢铁集团及济源钢铁投资控股各自董事会之主席以及济源平安之监事;(ii)梁超、王方军、李亚民及赵红军各自为济源钢铁集团及济源钢铁投资控股之董事;(iii)郭晓辉为济源钢铁集团之董事及济源国泰之执行董事;(iv)杜玉柱为济源钢铁集团之董事及济源民安之执行董事;(v)李全国为济源钢铁投资控股之监事;(vi)吕振良为济源钢铁集团之监事;以及(vii)韩爱琴为济源平安之执行董事。

据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深知、全悉及确信,买方及其最终实益拥有人为本公司及其关连人士之独立第三方。

除上述所披露者外,该公告内所有其他资料均维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