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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警告

2020-08-04 00:00:00

本公告由恒都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根据对本集团截至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相关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管理账目」)作出之初步审阅及目前所得资料,与二零一九年同期之纯利约4,220,000港元比较,预期本集团将于截至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录得不少于10,000,000港元的本公司股东应占亏损。董事会认为此亏损主要由于(i)2019年冠状病毒疫情爆发导致本集团销售收入减少约25%;及(ii)计提应收贸易账款之减值拨备约4,500,000港元所致。

本公司仍在审定本集团截至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业绩。本公告所述之资料仅根据董事会对管理账目及目前所得资料之初步评估而作出,该等资料尚未经本公司核数师或审计委员会审阅且可予以调整。建议股东及有意投资者细阅本公司将于二零二零年八月内刊发之截至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中期业绩公告。

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