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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非执行董事辞任

2019-12-31 00:00:00

瑞鑫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宣佈,刘艳芳女士(「刘女士」)已辞任独立非执行董事、董事会辖下提名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主席兼成员、董事会辖下审核委员会(「审核委员会」)成员、董事会辖下薪酬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成员及董事会辖下投资委员会(「投资委员会」)成员,由二零二零年一月一日起生效。原因为彼有意投放更多时间于彼之其他事务。

刘女士已确认,彼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亦无有关彼辞任之事宜须本公司股东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注意。

于刘女士辞任后,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人数将减至两名,低于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3.10(1)条项下的最低人数规定。审核委员会成员的人数将减至两名,低于上市规则第3.21条项下的最低人数规定。

董事会目前正于实际可行情况下尽快物色合适人选以填补独立非执行董事﹑提名委员会主席兼成员﹑审核委员会成员﹑薪酬委员会成员及投资委员会成员的空缺。本公司将于适当时候作出进一步公告。

董事会谨此感谢刘女士于任内对本公司作出之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