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欣然宣布,於股东周年大会通告所载之所有提呈之决议案,已由股东於股东周年大会上以投票表决方式正式通过为普通决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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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周年大会投票表决结果
瑞鑫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布,於日期为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一日之股东周年大会通告(「股东周年大会通告」)所载之所有提呈之决议案,已於本公司二零一七年六月五日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上,由本公司股东(「股东」)以投票表决方式正式通过为普通决议案。
於股东周年大会日期,本公司已发行普通股股份总数为13,889,198,580股,赋予其持有人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於会上投票赞成或反对决议案之权利。概无本公司股份持有人有权出席股东周年大会但只可於会上投票反对决议案,且概无股东须於股东周年大会上放弃投票。概无任何人士已於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一日之通函内表明彼等有意於股东周年大会上投票反对任何决议案或就任何决议案放弃投票。
本公司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登捷时有限公司出任监票人,於股东周年大会上负责点票事宜。於股东周年大会上所有提呈之决议案之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普通决议案 票数
(占总票数百分比)
赞成 反对
1. 省览本公司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 1,807,268,923(100.000%) 0(0.000%)
度之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董事会报告书及独立核
数师报告。
2. 重选王兆峰先生为执行董事。 1,807,268,923(100.000%) 0(0.000%)
3. 重选刘艳芳女士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1,807,268,923(100.000%) 0(0.000%)
4. 授权董事会在其认为必要及合适之情况下委任新 1,807,268,923(100.000%) 0(0.000%)
董事。
5. 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辖下薪酬委员会厘定各 1,807,268,923(100.000%) 0(0.000%)
董事酬金。
6. 重新委任信永中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807,268,923(100.000%) 0(0.000%)
为本公司核数师,并授权董事会厘定核数师酬金。
7. 授予董事一般授权以配发、发行及处理不超过於 1,807,268,923(100.000%) 0(0.000%)
本决议案获通过当日本公司已发行股本面值总额
20%之本公司额外股份。
8. 授予董事一般授权以购回不超过於本决议案获通 1,807,268,923(100.000%) 0(0.000%)
过当日本公司已发行股本面值总额10%之本公司
股份。
9. 扩大授予董事之一般授权以配发、发行及处理本 1,807,268,923(100.000%) 0(0.000%)
公司股本之额外股份,加入本公司购回之股份面值总
额。
上述决议案之全文已载於股东周年大会通告内。
由於超过半数票数赞成各项决议案,所有决议案已获正式通过为本公司之普通决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