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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鑫国际集团订立顾问合约

2017-03-21 17:56:00

谨此提述瑞鑫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团」)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二日之公告(「该公告」)。诚如该公告所述,本集团正寻求及探索於越南之商机,包括基建项目。

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瑞鑫环球有限公司(「瑞鑫环球」,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与Transport Engineering Design Incorporated(「TEDI」,一家於越南注册成立之公司并为独立於本公司及其关连人士之第三方)就编制有关於越南开发高速公路项目之潜在投资机会(「潜在投资」)之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订立顾问合约(「顾问合约」)。

顾问合约之合约金额为127,000美元,其将分三期支付。根据顾问合约,TEDI须於顾问合约日期起计六十日内向瑞鑫环球提交项目建议书。

董事会谨此强调,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仍处於研究潜在投资之早期阶段,且并未就潜在投资订立具约束力协议。本公司将就潜在投资之任何重大发展向股东及投资者提供最新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