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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UMP HEALTHCARE HOLDINGS LIMITED
联合医务集团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722)
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兹通告联合医务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谨订於2018年11月15日(星期四)下午2时40分或紧随股东周年大会结束後(以较迟者为准)假座香港德辅道中71号永安集团大厦14楼1404–08室举行股东特别大会(「股东特别大会」),以考虑及酌情通过下列决议案(不论有否修订)为本公司的普通决议案:
普通决议案
1. 「动议
(a) 批准、确认及追认本公司与Zheng He Health and Medical Resources Limited(「郑和」)所订立日期为2018年10月24日的认购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交易,根据认购协议,本公司同意按照认购协议及构成认股权证的认股权证文据(「认股权证文据」)(分别注有「A」字样及「B」字样的认购协议副本及认股权证文据草拟本已由大会主席简签以资识别)的条款及条件发行合共110,411,000份认股权证(「认股权证」);
(b) 批准、确认及追认本公司根据认购协议及认股权证文据的条款及条件增设及发行认股权证;
(c) 向董事(「董事」)授出特别授权,以按初步认购价每股认股权证股份2.06港元(可予调整及受限於认购协议及认股权证文据的条款及条件)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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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发行最多110,411,000股本公司股本中入账列作缴足的新股份(「认股权证股份」),有关股份可於认股权证所附行使权获行使时配发及发行;
(d) 授权任何一名或多名董事代表本公司签署及签立彼或彼等认为属必要、适宜或合宜的有关其他文件或补充协议或契据,并作出一切有关事宜及采取一切有关行动,以执行或落实认购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交易或就此进行其他事宜。」
承董事会命
联合医务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兼行政总裁
孙耀江
香港,2018年10月29日
附注:
(1) 大会上所有决议案将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以投票方式表决,惟主席决定容许有关纯属程序或行政事宜的决议案以举手方式表决则作别论。表决结果将根据上市规则於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网站及本公司网站发布。
(2) 凡有权出席上述大会并於会上投票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委任一名或多名受委代表(倘股东持有股份两股或以上)代为出席及投票。受委代表毋须为本公司股东。倘超过一名受委代表获委任,则须於有关委任表格上注明每名受委代表所代表的股份数目。
以举手方式表决时,每名亲身出席的股东(如属法团,则由其正式授权代表出席)或其受委代表可投一票,惟倘身为结算所(或其代名人)的股东委任超过一名受委代表,则每名受委代表於举手表决时可投一票。就投票表决而言,每名亲身出席的股东(如属法团,则由其正式授权代表出席)或其受委代表有权就所持每股缴足股份投一票。
(3) 代表委任表格连同签署表格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如有)或该授权书或授权文件的认证副本,须於大会或其任何续会指定举行时间48小时前送达本公司的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22楼,方为有效。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後,本公司股东仍可亲身出席大会并於会上投票,在此情况下,委任代表的文据将被视为已撤销。
(4) 为厘定出席上述大会并於会上投票的资格,本公司将於2018年11月12日(星期一)至2018年11月15日(星期四)(包括首尾两日)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期间不会登记任何股份转让。为符合资格出席股东特别大会并於会上投票,所有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须於2018年11月9日(星期五)下午4时30分前送达本公司的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2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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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本通告日期,本公司董事会成员包括主席、行政总裁兼执行董事孙耀江医生、董事总经理兼执行董事郭卓君女士、执行董事曾安业先生、孙文坚医生、李家聪先生及李柏祥医生;及独立非执行董事李联伟先生(铜紫荆星章,太平绅士)、李国栋医生(银紫荆星章,太平绅士)及杨荣燊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