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医务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於2017年11月30日(星期四)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上,所有列载於2017年10月23日的股东周年大会通告内的决议案均以一股一票方式进行投票表决。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普通决议案 票数(%)
赞成 反对
1.省览及采纳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截至2017 417,333,399(100.00%) 0(0.00%)
年6月30日止年度的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及
董事会报告及核数师报告。
2宣派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年度末期股息 417,333,399(100.00%) 0(0.00%)
每股2.2港仙。
3(a).重选曾安业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 417,333,399(100.00%) 0(0.00%)
3(b).重选孙文坚医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 417,333,399(100.00%) 0(0.00%)
3(c).重选杨荣燊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417,331,399(99.99%) 2,000(0.01%)
3(d).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厘定相应董事薪酬。 417,333,399(100.00%) 0(0.00%)
4.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的核数师, 417,331,399(99.99%) 2,000(0.01%)
并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厘定其薪酬。
5.向本公司董事授出一般授权,以购回不超过 417,333,399(100.00%) 0(0.00%)
於本决议案通过当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
之10%之本公司股份。
6.向本公司董事授出一般授权,以发行、配发 417,223,399(99.97%) 110,000(0.03%)
及处理不超过於本决议案通过当日本公司已
发行股份总数之20%之本公司额外股份。
7.扩大向本公司董事授出之一般授权,以发 417,223,399(99.97%) 110,000(0.03%)
行、配发及处理本公司股本中之额外股份,
所扩大数目为本公司购回之股份数目。
由於第1项至第7项决议案均获得大部分票数投票赞成,因此所有决议案已正式获通过为普通决议案。
附注:
(a)本公司於股东周年大会当日已发行股份总数为753,005,000股。
(b)赋予股份持有人权利以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可於会上对决议案投票的本公司股份总数为753,005,000股。
(c)概无任何股份赋予股份持有人权利以出席股东周年大会但须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40条所载须放弃表决赞成决议案。
(d)概无股东须根据《上市规则》规定於股东周年大会上就任何决议案放弃投票。
(e)概无股东於本公司日期为2017年10月23日之通函中表明彼等打算在股东周年大会上投票反对任何决议案或就任何决议案放弃投票。
(f)本公司的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於股东周年大会上担任点票的监票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