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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医务股权高度集中

2017-04-28 08:00:00

应联交所之要求,本公司就股权比例於2017年4月5日高度集中於少数股东一事而刊发本公告。

监於股权高度集中於少数股东,股东及有意投资者应注意,即使少量股份成交,股份价格亦可能大幅波动,故於买卖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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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之要求,联合医务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之股权比例於2017年4月5日高度集中於本公司少数股东(「股东」)一事而刊发本公告。

本公司注意到,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於2017年4月27日刊发公告(「证监会公告」)。

诚如证监会公告所披露,证监会最近曾就本公司之股权比例进行查讯。据查讯结果显示,於2017年4月5日,有十六名股东合共持有152,069,657股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001港元的普通股股份(「股份」),相当於已发行股份约20.67%。有关股权比例连同由五名主要股东1持有之510,974,343股股份(占已发行股份69.43%),相当於於2017年4月5日已发行股份之90.09%。因此,仅余72,956,000股股份(占已发行股份9.91%)由其他股东持有。

1本公司认为,证监会公告中「主要股东」一词是指就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而言的「主要股东」,但并非就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而言。

诚如证监会公告所披露,於2017年4月5日,本公司之股权架构如下:

所持股股份数目 占已发行股份总额百分比

(股数) (%)

East Majestic Group Limited(附注1) 199,601,343 27.12

EM Team Limited(附注1) 44,155,000 6.00

Healthcare Ventures Holdings Limited(附注2) 110,411,000 15.00

品裕有限公司(附注3) 110,411,000 15.00

江天帆先生,执行董事 46,396,000 6.30

十六名股东 152,069,657 20.67

其他股东 72,956,000 9.91

736,000,000 100.00

附注1:East Majestic Group Limited由本公司执行董事、主席兼行政总裁孙耀江医生全资拥有。EMTeamLimited由孙耀江医生持有56.95%股权,而余下股份由其他11名股东持有。由於孙医生可於EM Team Limited股东大会上行使三分之一或以上投票权,故亦被视为於EM Team Limited所持本公司股份中拥有权益。

附注2:Healthcare Ventures Holdings Limited由周大福企业有限公司全资拥有。

附注3:品裕有限公司由UnisonChampLimited全资拥有,而UnisonChampLimited由华润凤凰医疗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1515)全资拥有。

根据证监会公告所披露:

(A)本公司透过按首次公开发售(「首次公开发售」)价每股2.06港元发售总数为184,000,000股股份(占已发行股份25%)方式於2015年11月27日在联交所主板上市。本公司上市当日之收市价为1.93港元,较首次公开发售价格低6.31%。此後,於2015年11月30日至2017年3月10日期间内,本公司股价处於0.98港元及1.94港元之间,日均成交量为1,180,196股股份。於2017年3月10日,股份之收市价为1.30港元。

(B)於2017年3月23日,本公司公布完成联合医务中国拟认购事项、联合医务(北京)拟认购事项及拟出售事项;

(C)於2017年4月13日,本公司公布一项有关收购物业的须予披露交易,代价为56,650,000港元。

(D)截至2017年4月26日,股份之收市价为3.18港元,较2017年3月10日的收市价1.30港元高145%。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澄清,上述资料乃摘录自证监会公告,而董事会并未核实相关资料。因此,董事会不便对其准确性作出任何评论,惟以下资料除外:(i)East Majestic Group Limited、EM Team Limited、Healthcare Ventures Holdings Limited、品裕有限公司及江天帆先生於上述表格内所列出的比例(参照递交给本公司及联交所的权益披露表)及(ii)在上述(A)至(D)段内所列出的资料(就EM Team Limited的股权架构而言,包括两名股东,即为拥有多於该公司已发行股本三分之一的孙耀江医生及拥有低於该公司已发行股本三分之一的执行董事孙文坚医生)。

公众持股量

根据本公司董事(「董事」)於本公告日期可获得的资料,本公司确认於2017年4月5日及本公布日期公众持有已发行股份未低於25%,故本公司已维持上市规则所规定的充足公众持股量。

监於股权高度集中於少数股东,股东及有意投资者应注意,即使少量股份成交,股份价格亦可能大幅波动,故於买卖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