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乃由联合医务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根据董事会现时可得之资料及对本集团未经审核管理层账目作出之初步审阅,董事会预期本公司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财政年度之纯利相比二零一五年同期将大幅减少约75%。有关减少主要由於确认有关本公司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而产生之开支、以权益结算之股份付款开支以及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七日之招股章程(「招股章程」)所述有关发展中国企业医疗保健解决方案及临床医疗保健业务(定义见本公司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之中期报告(「中期报告」))之增量开支。请参阅招股章程「风险因素-与本集团业务及行业有关的风险-本集团的过去经营业绩及财务表现不可作为日後表现的指标,且本集团的收入与盈利能力可能无法达到或保持过往的增长水平」。
上述额外开支主要包括(i)非经常性上市相关开支约16.4百万港元(而招股章程所披露的估计金额则为15.4百万港元);(i i)以权益结算之股份支付开支约7.6百万港元;(iii)上海一家诊所开业前开支记账约7.5百万港元,主要为於该诊所牌照申请期间支付之租金、装修及员工成本;及(iv)北京诊所开业前开支记账约7.5百万港元,由本公司确认为合资公司之亏损摊分。与上海新诊所产生之开支类似,有关开业前开支主要为於北京诊所牌照申请期间支付之租金、装修及员工成本。
本公司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财政年度之(i)香港及澳门企业医疗保健解决方案服务、(ii)香港及澳门临床医疗保健服务及(iii)中国体检业务(其各自定义见中期报告)持续表现良好并与过往表现一致。根据对本集团未经审核管理层账目之初步审阅,本公司预期录得总收入约4 5 2百万港元,相当於按年比增加约12.9%。就诊人次总数亦由二零一五财政年度的约1.29百万人次增加至二零一六财政年度的约1.41百万人次。本公司将於其全年业绩公告中提供财务及营运资料之额外明细。
本公司尚未确定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财政年度之全年业绩。本公告所载资料仅依据对本公司管理层账目之初步审阅及参照董事会现时可得之资料作出,而并非依据经本公司核数师及审核委员会审核或审阅之任何数据或资料。
股东及投资者务请细阅本公司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年度之业绩公告,其预期将於二零一六年九月底之前刊发。
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