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旨
1. 薪酬委员会旨在协助联合医务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团」)的董事会(「董事会」)就设定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薪酬政策建立并管理一个正式及透明的程序、评价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表现、检讨奖励计划及董事的服务合同,以及制定所有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薪酬待遇。
组成
2. 薪酬委员会将由董事会不时委任,并由不少於三(3)位成员组成,大多数成员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彼等应不时符合及保持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所指定的独立性规定。
3. 董事会应委任一位独立非执行董事为薪酬委员会主席(「主席」)。
会议
4. 薪酬委员会应每年最少举行两次会议,如在情况需要时亦可加开会议。
5. 薪酬委员会会议须由本公司之公司秘书(「公司秘书」)应主席之要求召开。
6. 就定期会议及在所有其他可行的情况下,会议的通知、议程及相关委员会文件应在拟举行会议日期的至少三(3)天前(或由成员协定的其他较短时间内)全部送交全体薪酬委员会成员。
7. 薪酬委员会全部会议应由主席(如彼缺席,则由主席指定的委员)主持。主席应负责带领薪酬委员会,包括安排会议时间、准备议程及向董事会定期报告。
8. 公司秘书须为薪酬委员会之秘书。
9. 除特别指明外,载列於本公司的细则(不时作出修订)有关规范董事会会议及程序的规定,应适用於薪酬委员会的会议及程序。
法定人数
10. 处理事务所需的法定成员人数为两(2)位。倘出席正式召开之薪酬委员会会议之人数已达法定人数,会议有权行使全部或任何归属於薪酬委员会或其可行使之授权、权力及酌情权。
与管理层沟通
11. 薪酬委员会应有可全面与管理层沟通的权利,并在有需要或适宜的情况下邀请管理层成员或其他人士列席其会议。
12. 薪酬委员会可就其他执行董事的薪酬建议谘询本公司主席及╱或行政总裁。
13. 薪酬委员会应获提供充足资源以履行其职责。
汇报程序
14. 薪酬委员会应按年度评价及评估薪酬委员会的效能及该等薪酬委员会职权范围的充足程度,并向董事会提议任何修订建议。
15. 薪酬委员会的全部会议记录及该等会议的个别出席记录应由公司秘书编制及保管,并应於薪酬委员会任何会议完结後在可行情况下尽快送交所有董事会成员,以及在任何董事会成员发出合理通知下,於任何合理时间内供查阅。
16. 薪酬委员会之会议记录须详细及足够地记录所考虑之事项及达成之结果,包括曾提出之疑虑或曾表达之相反意见。委员会会议举行後须於合理时间内传送会议记录之草稿及最终版本予薪酬委员会成员分别作评阅及保存。
授权
17. 薪酬委员会获得董事会授权:
(a) 向本公司的任何雇员及任何专业顾问索取其要求的任何资料,及要求任何彼等编制及呈交报告、出席薪酬委员会会议、提供资料及处理委员会提出的任何问题;
(b) 检讨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表现并就此向董事会作出建议;及
(c) 按其认为适当的情况下向外界寻求法律或其他独立专业意见或协助(包括独立的人力资源顾问公司或其他独立专业人士之意见),及取得行业内其他公司有关薪酬方面的可靠及最新资料,费用由本公司支付。
股东周年大会
18. 主席应出席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以回应股东对薪酬委员会事务的提问。倘主席未能出席,则须由另一位薪酬委员会成员或(倘其未能出席)获其正式授权之人士出席。
责任及职责
19. 薪酬委员会须履行下列职责:
(a) 就本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层之薪酬政策及结构以及确立完善该等薪酬政策之正式及透明程序向董事会提供建议;
(b) 参照董事会之企业宗旨及目标审阅及批准管理层之薪酬建议;
(c) 大致上基於个人表现而厘定或向董事会建议全体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特定薪酬待遇,包括非金钱利益、退休金权利及赔偿金额(包括就离职或终止职务或委任而应付的任何赔偿);
(d) 就非执行董事之薪酬向董事会提供建议;
(e) 考虑同类公司支付的薪酬、须付出的时间及职责以及本集团内其他职位的雇用条件。薪酬委员会亦须确保薪酬水平足以吸引及挽留成功经营本公司所须之董事,而无须支付超出应须支付之薪酬;
(f) 审阅及批准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层因任何离职或终止职务或委任而应付之赔偿,以确保有关赔偿乃按照相关合约条款而厘定,又或属公平及不致过多;
(g) 审阅及批准有关董事因行为失当而被解雇或罢免之赔偿安排,以确保有关赔偿乃按照相关合约条款而厘定,又或属合理及妥当;
(h) 确保概无董事或其任何联系人士参与决定其自身薪酬;及
(i) 就任何根据上市规则须取得股东批准之董事服务合约向本公司股东提出投票意见。
一般事项
20. 薪酬委员会须於联交所网站及本公司网站公开其职权范围。
21. 就本职权范围而言,「高级管理层」指本公司年报内提及,并根据上市规则附录16 第12段(该规则可能会不时作出修订)须予披露。
22. 董事会可在遵守本公司的细则及上市规则的前提下,修订及补充该等职权范围,惟有关对该等职权修订并不影响任何在有关修订作出之前,薪酬委员会已采取的行动或已经通过的协议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