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延迟寄发通函

2023-04-11 00:00:00

延迟寄发通函

兹提述联合医务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2023年3月16日之公告,内容有关建议修订有关医疗服务协议之持续关连交易之年度上限(「该公告」)。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诚如该公告所披露,预期本公司将于2023年4月11日或之前向股东寄发一份载有(其中包括)(i)经修订年度上限之进一步详情;(ii)独立董事委员会致独立股东之函件(当中载有其有关经修订年度上限之推荐建议);(iii)嘉林资本就经修订年度上限致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之意见函件;及(iv)股东特别大会通告连同代表委任表格之通函(「通函」)。由于需要额外时间编制及落实通函的内容,预期通函之寄发日期将延迟至2023年4月25日或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