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购买事项
董事会宣佈,于2022年5月12日(联交所交易时间后),买方(为本公司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与卖方订立资产购买协议,据此,买方同意购买而卖方同意出售(其中包括)位于有关处所之影像资产及医疗设施,代价为31,925,000港元。
要约函件
于2022年5月12日,租户(为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与业主就租赁有关处所订立要约函件,由开始日期起计为期4年。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租赁」,本集团须在本公司之综合财务状况表就要约函件项下之有关处所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价值约42,707,000港元。因此,就上市规则第14.04(1)(a)条而言,根据要约函件拟进行之交易将被视为本集团进行之使用权资产收购事项。
新影像及综合医务中心
董事会欣然宣佈,继完成资产购买事项及使用权资产收购事项后,本集团于有关处所开设一间新一站式先进影像及综合医务中心。
上市规则之涵义
资产购买事项及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租赁」确认之使用权资产收购事项之代价累计总额约为74,632,000港元。由于根据上市规则第14.07条计算,有关资产购买事项及使用权资产收购事项按合併基准计算之一个或多个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但所有适用百分比率均低于25%,因此,资产购买事项及使用权资产收购事项按合併基准构成本公司之须予披露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第十四章之申报及公告规定,但获豁免遵守股东批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