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关连交易有关出售一间公司之若干股权

2021-12-22 00:00:00

出售事项

于2021年12月22日,卖方(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与买方订立该协议,据此,卖方同意以22百万港元之现金代价向买方出售目标公司之55%已发行股本。

目标公司为本公司间接拥有80%权益之非全资附属公司。于出售事项完成后,目标公司将由买方、本公司(透过卖方间接占24%及透过UMPHealthcare间接占1%)及LaserFocus分别拥有55%、25%及20%之权益。目标公司将自完成日期起不再为本公司之附属公司。

上市规则之涵义

由于买方为周大福企业(本公司之主要股东)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买方为本公司之关连人士,而根据上市规则第十四A章,出售事项构成本公司之关连交易。由于出售事项之一个或多个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上市规则第14.07条)高于0.1%但低于5%,出售事项须遵守上市规则第十四A章之申报及公告规定,但获豁免遵守独立股东批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