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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成立两间合营公司之自愿公告

2020-03-31 00:00:00

本公告乃由中国金融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自愿作出,以向本公司股东及其他投资者提供有关本集团最新业务发展之更新资料。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零年三月十六日有关成立两间合营公司之公告(「公告」)。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语与公告所界定者具相同涵义。

合资协议

董事会欣然宣佈,于签立合作协议后,南阳政府已指定由南阳政府控制的国有有限公司南阳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NIIG」)代替南阳政府于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一日与本公司、中国石化销售及南南亚太生物能源(连同NIIG统称「合营伙伴」)订立两份合资协议,内容有关成立合营公司一及合营公司二。

第一份合资协议

根据第一份合资协议(「第一份合资协议」),合营公司一将从事(其中包括)燃料乙醇及相关产品的生产及销售、电力及热力的生产及供应以及燃料乙醇和变性燃料乙醇的研发及技术服务,协议为期20年,惟于期限届满前一年可经股东批准将其期限延长。

合营公司一的注册资本将为人民币150,000,000元;及本公司、 NIIG、中国石化销售及南南亚太生物能源将分别认购合资公司一30%、 20%、 20%及30%的股权。初步投资人民币50,000,000元将由合营伙伴以现金按彼等各自于合营公司一之股权比例于合资公司一注册完成后至二零二零年十月三十一日期间出资。本公司将以内部资金拨付其认购合资公司一之出资。

第二份合资协议

根据第二份合资协议(「第二份合资协议」),合营公司二将成立以从事(其中包括)在不带有储存设施经营精炼石油产品(例如车用乙醇汽油、煤油、柴油、天然气)、销售食品及化工产品、零售药品及公路货物运输,协议为期20年,惟于期限届满前一年可经股东批准将其期限延长。

合营公司二的注册资本将为人民币150,000,000元;及本公司、 NIIG、中国石化销售及南南亚太生物能源将分别于合资公司二注册完成后至二零二零年十月三十一日期间以现金认购合资公司二30%、 20%、 43%及7%的股权。本公司将以内部资金拨付其认购合资公司二之出资。

NIIG之资料

就董事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深知、尽悉及确信, NIIG为一间于二零一八年十月注册成立的国有有限公司,由南阳政府控制。其主要从事市委及市政府委托的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