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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寄发有关拖售权条文之协议的通函

2020-09-30 00:00:00

兹提述意达利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分别为2020年1月29日之公告(「首份公告」)及2020年8月19日之公告(「补充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根据CBL交易文件授出拖售权。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首份公告及补充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诚如补充公告所载,一份载有(其中包括)(i)拖售权之进一步详情;(ii)股东特别大会通告;及(iii)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资料之通函(「通函」)预期将于2020年9月30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

由于需要更多时间编制及落实载于通函之若干资料,故预期通函之寄发日期将延迟至2020年10月30日或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