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Shandong Xinhua Pharmaceutical Company Limited(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码:00719) (I) 周年股东大会、A股及H股类别股东会议投票结果; (II) 支付2023年末期股息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布,于本公告日期在中国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鲁泰大道1号本公司会议室举行的周年股东大会(「周年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会议(「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H类别股东会议(「H股类别股东会议」)(连同周年股东大会及A股类别股东会议,统称「该等会议」)已依序召开。 于周年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会议上审议的决议案的详情已载于本公司日期为2024年 5月 28日 的周年股东大会暨H股类别股东会议通告以及日期为2024年 5月 28日的通函(「通函」), 内容包括(i) 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23年度报告、董事会报告及监事会报告;(ii)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23年度经 审计的财务报告及利润分配方案;(iii)授权董事会制定并执行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iv)委任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4年度核数师,该项委任的建议年度审计费用应为人民币760000元;(v)审议及批准2024年度董事及监事薪酬;(vi)授予一般授权;及(vii)建议修 订公司章程之详情。除非文义另有所指,否则本公告所用词汇与通函中所采用者具有相同涵义。 会议结果 该等会议于2024年6月26日(星期三)在中国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鲁泰大道1号举行。日期为2024年5月28日之通告所载之所有已提呈决议案,除《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外,均在该等会议上以投票方式正式通过。截至该等会议日期,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682407635 股,包括487407635 股A股及195000000 股H股。 就本公司所知,概无任何股东须就该等会议提呈的任何决议案放弃投票、也没有任何人士曾于通函中表示打算表决反对任何于该等会议上提呈的议案或放弃表决权。概无任何股份赋予持有人出席该等会议权利但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40条所载放弃表决赞成决议案。 1周年股东大会出席情况及投票结果 周年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周年股东大会出席情况如下: 出席周年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不论亲身或由代理代表)及以网络投票参加周年15股东大会的股东人数 其中: 出席周年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A股股东总人数 5 出席周年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H股股东总人数 1 参与网络投票的A股股东总人数 9 出席周年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不论亲身或由代理代表)及以网络投票参加周年215206522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其中: 出席周年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A股总数 204866092 出席周年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H股总数 8420586 参与网络投票的A股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A股总数 1919844 与会股东(不论亲身或由代理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百31.54%分比 其中: 出席周年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的有表决权A股总数占已发行股份 30.02%总数百分比 出席周年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的有表决权H股总数占已发行股份 1.24%总数百分比 以网络投票参加的A股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A股总数占已发行股份 0.28%总数百分比周年股东大会投票结果 周年股东大会投票结果如下: 投票总数(百分比)编号决议案投票结果赞成反对弃权普通决议案 1.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23年度报告。214956022股500股250000股通过 (99.884%)(0.000%)(0.116%) 2.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报214956022股500股250000股通过告。 (99.884%)(0.000%)(0.116%) 23.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报214956022股500股250000股通过告。 (99.884%)(0.000%)(0.116%) 4.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23年度经审核的财214956022股500股250000股通过务报告。 (99.884%)(0.000%)(0.116%) 5.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214956022股500股250000股通过案。 (99.884%)(0.000%)(0.116%) 6.审议及批准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并执行214956022股500股250000股通过 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99.884%)(0.000%)(0.116%) 7.审议及批准关于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214936222股2500股267800股通过(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4年度审 (99.874%)(0.001%)(0.124%) 计机构(核数师),且2024年度审计服务费为人民币76万元的议案。 8.审议及批准关于2024年度董事及监事酬214841927股114595股250000股通过金议案。 (99.831%)(0.053%)(0.116%) 投票总数(百分比)编号决议案赞成反对弃权投票结果特别决议案 9.审议及批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208192181股6764341股250000股通过 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96.741%)(3.143%)(0.116%)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10.审议及批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214938222股18300股250000股通过案。 (99.875%)(0.009%)(0.116%) 附注:所示百分比凑整至最接近的3个小数位。因凑整致数字之总和可能不等于100%。 由于有权出席周年股东大会并于会上投票的股东有过半数票数赞成各普通决议案及超过三分之二 的票数赞成特别决议案,所有决议案已于周年股东大会上妥为通过。 A股类别股东会议出席情况及投票结果 A股类别股东会议出席情况 A股类别股东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现场出席A股类别股东会议(不论亲身或由代理代表)的A股 5股东人数 经由网络投票的A股股东的有表决权A股数目 1919844 与会A股股东(不论经由现场出席或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A 206785936股总数 3与会A股股东(不论经由现场出席或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A 42.43% 股总数占已发行A股总数的百分比 A股类别股东会议投票结果 于A股类别股东会议提呈的特别决议案以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该等决议案结果如下: 投票总数(百分比)编号决议案投票结果赞成反对弃权特别决议案 1.审议及批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206701336股84600股0股通过 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99.959%)(0.041%)(0.000%)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附注:所示百分比凑整至最接近的3个小数位。因凑整致数字之总和可能不等于100%。 由于有权出席A股类别股东会议并于会上投票的A股股东有超过三分之二的票数赞成特别决议案,特别决议案已妥为通过。 H股类别股东会议出席情况及投票结果 H股类别股东会议出席情况 H股类别股东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出席H股类别股东会议(不论亲身或由代理代表)H股股东人数 1 出席的H股股东的有表决权H股总数 8420586 出席的H股股东的有表决权H股总数占已发行H股总数的百分比 4.32% H股类别股东大会表决结果 于H股类别股东会议提呈的特别决议案以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该决议案结果如下: 投票总数(百分比)编号决议案赞成反对弃权投票结果特别决议案 1.审议及批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1490845股6679741股250000股不通过 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17.705%)(79.326%)(2.969%)具体事宜的议案。 附注:所示百分比凑整至最接近的3个小数位。数字之总和因凑整可能不等于100%。 由于有权出席H股类别股东会议并于会上投票的H股股东有超过三分之二的票数反对上述决议案,特别决议案未获通过。因此,一般授权将不会生效。 董事出席该等会议情况 贺同庆先生、徐文辉先生、徐列先生、张成勇先生、侯宁先生、潘广成先生、朱建伟先生、凌沛学先生及张菁菁女士亲身出席该等会议。 4律师及监票人见证 本公司核数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永中和」)担任该等会议的监票人,处理点票事宜。 该等会议由本公司中国法律顾问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书面法律意见确认该等会 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及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合法,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利润分配 经股东于周年股东大会上批准后,董事会欣然宣布以下有关向股东派发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现金股息(「2023年末期股息」)的详情。本公司将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682407635股向可享有上述股息的A 股及H 股股东派发现金股息总额为每股人民币0.25元。A 股现金股息以人民币支付,H股现金股息以港币支付。每股H股的实际股息金额为0.274098港币,以紧接周年股东大会召开日前5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平均基准中间汇率计算。本公司已委任收款代理人,并将向收款代理人支付应付H 股股东的利润分配。 境外非居民企业股东企业所得税 根据自2018年12月29日起修订并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自2019年4月23日起修订并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及2008年11月6日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境外H 股非居民企业股东派发股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97 号),所有于2024年7月18日(星期四)于本公司H 股股东名册上登记为境外非自然人股东(即非个人股东,包括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其他代理人、受托人或其他团体及组织)将被视为境外非居民企业股东,本公司将在依法预扣10%的企业所得税后,向该境外非居民企业股东派发2023年末期股息。 境外个人股东之个人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1994年5月13日发布的《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020号)的规定,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中国个人所得税。因本公司属于外商投资企业,在派付2023年末期股息时,本公司对名列于本公司H股股东名册上的个人股东(不包括通过深交所港股通投资本公司H 股的深交所境内个人投资者)将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通过港股通投资的境内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所得税 对于通过深港通或沪港通投资本公司H股的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港股通投资者」),本公司已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及上海分公司签署《港股通H股股票现金红利派发协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及上海分公司作为港股通投资者名义持有人接收本公司派发的现金红利,并通过其登记结算系统将现金红利发放至相关港股通投资者。 港股通投资者的现金红利以人民币派发,扣税根据《关于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27号)及《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执行,对中国境内个人投资者及境内证券投资基金通过深港通或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H 股应得的股息红利,H 股发行人按照20% 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H 股发行人对中国境内企业投资者不代扣及代缴股息红利所得税款,应纳税款由企业自行申报缴纳。 如任何H股股份持有人对上述安排有任何疑问,建议向彼等的税务顾问咨询有关拥有及处置H股股份所涉及的中国、香港及╱或其他国家(地区)税务影响的意见。对于H 股个人股东的纳税身份或税务待遇及因H 股个人股东的纳税身份或税务待遇未能及时确定或不准确确定而引致任何申索 5或对于代扣机制或安排的任何争议,本公司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责任。 为确定有权获派发H股2023年末期股息的股东,本公司将于2024年7月12日(星期五)至2024年7月18日(星期四)(包括首尾两天)暂停办理H股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就H股股东而言,为符合领取2023年末期股息资格,尚未办理过户登记的H股股东须于2024年7月11日(星期四)下午4时30分或之前把已填妥的过户文件连同相关股票一并送达本公司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716号舖。于2024年7月18日(星期四)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的H股股东将有权获得2023年末期股息。 2023年末期股息预期将于2024年7月30日(星期二)或之前派发予股东。 本公司根据适用中国法律、规则及法规的备查文件 1. 2023周年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记录;及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出具之法律意见书。 承董事会命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贺同庆先生董事长 中国淄博,2024年6月26日于本公告日,本公司董事会之成员如下: 执行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 贺同庆先生(董事长)潘广成先生徐文辉先生朱建伟先生侯宁先生凌沛学先生张菁菁女士 非执行董事:徐列先生张成勇先生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