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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执行董事

2021-01-07 00:00:00

太和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董事(「董事」)局(「董事局」)宣佈王宏放先生(「王先生」)已于二零二一年一月七日获委任为执行董事。

王先生之履历详情如下:

王先生,61岁,拥有逾26年的管理经验。彼自二零一八年为智慧宝贝教育集团有限公司主席及深圳启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该两间公司为彼之私人拥有公司。

王先生于二零零三年至二零一八年间任职于中国地利集团(前称「人和商业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387,一间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主板上市的公司)。于二零零三年,王先生获委任为中国地利集团副总裁,并于二零零六年担任执行总裁。其后,彼于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四日获委任为执行董事,于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六日获委任为执行总裁(投资及融资),及于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获委任为行政总裁,并于二零一八年九月四日辞去所有职务。在加入中国地利集团前,王先生于一九九四年至二零零零年期间担任数间中国公司的管理层职位。于二零零一年至二零零三年,王先生为哈尔滨巨容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裁,负责其业务的整体规划及管理。

王先生于一九八二取得哈尔滨工业大学自动控制专业学士学位,并于一九九一年政治经济学硕士毕业。

王先生已与本公司订立委任书,初次任期自二零二一年一月七日起计为期一年。彼将(其中包括)监督本集团的物业投资业务。彼的委任将须根据本公司的公司细则及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轮席退任及重选及遵守其他相关规定。王先生享有薪酬每年1,200,000港元,该金额须经董事局根据本公司薪酬委员会经参考其资历、于本公司之职务及责任、本公司之表现及现行市场情况后作出之建议而审阅。

于本公告日期,王先生并无于本公司任何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定义之任何权益。

于本公告日期,除上文所披露者外,(i)王先生于本公告日期前三年概无于香港或海外的其他上市公司持有任何其他重大任命及资格或担任任何董事职务;(ii)王先生并无于本公司或本集团其他成员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务;(iii)王先生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层、主要或控股股东(具有上市规则赋予之涵义)概无关连;及(iv)并无有关委任王先生为执行董事的其他资料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条之规定予以披露,亦无须敦请本公司股东垂注的任何其他事宜。

董事局谨此热烈欢迎王先生加入董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