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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收购LEADING JOY LIMITED之全部已发行股本的须予披露的交易

2020-07-24 00:00:00

董事会欣然宣布于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四日,本公司与卖方订立临时买卖协议,据此卖方有条件同意出售而本公司有条件同意收购销售股份及销售贷款,其代价为72,800,000港元。

上市规则的涵义

鉴于收购事项根据上市规则第14.07条而计算之适用百分比率有一项或以上超过5%但低于25%, 因此收购事项构成本公司一项须予披露的交易,故须遵守上市规则第十四章有关申报及公告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