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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股东週年大会通函及公佈的澄清公佈

2021-06-01 00:00:00

兹提述卡姆丹克太阳能系统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的股东週年大会通函(「该通函」)以及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的股东週年大会公佈(「该公佈」)。除另有界定外,本公佈所用词汇与该通函及该公佈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本公司发现该通函的中英文版以及该公佈的英文版不慎出现笔误,谨此作出以下澄清(修订内容以下划线显示):

澄清#1—该通函中英文版的第5页及第17页

本公司谨此澄清,委任甄嘉胜医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将于股东週年大会结束翌日起生效,而非股东週年大会结束时生效。

澄清#2—该通函英文版第22页附注3以及该公佈英文版第5页附注3

本公司谨此澄清,为确定股东出席股东週年大会并可于会上投票的权利,本公司将于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星期五)至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日(星期三)(包括首尾两日)暂停办理过户登记及股东登记手续,而非自二零二一年六月十五日开始。

除上述者外,该通函及该公佈所载全部资料均维持不变。本澄清公佈为对该通函及该公佈的补充,应与该通函及该公佈一併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