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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方精电投资框架协议

2018-07-20 17:06:00

本公告乃京东方精电有限公司(「本公司」及连同其附属公司,「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 13.09 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 571 章)第 XIVA 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而刊发。

投资框架协议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欣然宣布,於2018年07月20日,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年加投资有限公司与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合肥管委会」)就车用液晶显示模组及车载智能交互研发平台项目(「项目」)订立了投资框架协议。项目总投资金额为人民币13.57亿元。

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合肥京东方车载显示技术有限公司(「合肥京东方」)为项目公司,作为项目建设及运营。合肥管委会积极协助项目,包括但不限於合肥京东方获得相关政府部门批准项目营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