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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寄发通函

2021-09-28 00:00:00

谨此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21年9月6日之公告(「该公告」),内容有关修订现有年度上限及更新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构成本公司之持续关连交易的采购交易。除另有界定外,本公告所用的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诚如该公告所载,一份载有(其中包括)(i)修订上限、更新总采购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包括年度上限)之详情;(ii)独立董事委员会就修订上限、更新总采购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包括年度上限)致独立股东之推荐建议函件;(iii)独立财务顾问就修订上限、更新总采购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包括年度上限)致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之意见函件;及(iv)召开股东特别大会之通告之本公司通函将于2021年9月28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由于本公司需要更多时间准备及落实通函内的资料,该通函寄发日期将延迟至2021年10月8日或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