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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未领取之股息

2020-08-13 00:00:00

根据佐丹奴国际有限公司(「本公司」)公司细则第140条规定,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可将于宣派股息起计六年后仍未领取的所有股息没收及复归本公司。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股东」),于2014年8月14日宣派并于2020年8月14日仍未领取的中期股息将予没收及复归本公司。

凡有权收取但仍未收到上述股息或仍未兑现有关股息单之股东,请尽快惟不迟于2020年9月14日下午4时30分联络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雅柏勤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54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