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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警告

2019-03-05 00:00:00

本公布乃由恒大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项下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根据管理层目前所得的资料,预期本集团将于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二零一八年度」)录得净亏损介乎约人民币14亿元左右,而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则录得本公司净利润约人民币3亿元(「二零一七年度」)。本公司预期在二零一八年度录得净亏损乃主要由于以下因素:

(a)本集团的健康管理部分业绩保持稳定,预计在二零一八年度录得与二零一七年度相若净利润;及

(b)本集团的新能源汽车部分预计在二零一八年度录得约人民币17亿元净亏损,由于本集团通过权益法核算承担了二零一八年投资Smart King Ltd.(本集团的联营公司)后其所录得的亏损以及需承担有关贷款利息支出等费用。

本公告所载资料仅以本公司管理层就目前所得财务资料作出之初步审阅为基础,且并非基于任何经本公司核数师或审核委员会审核或审阅之数据或资料得出。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务请细阅预期将于二零一九年三月底刊发之本公司二零一八年度业绩公告。

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