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1)内幕消息公告;(2)业务更新;及(3)复牌

2022-03-29 00:00:00

本公告由中国恒大新能源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依照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09条刊发。

兹提述本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发佈的两份公告。除另有指明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上述公告内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业绩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正在了解恒大物业相关情况。董事会认为事件主要涉及本公司姐妹公司恒大物业。现阶段没有进一步内幕消息公布。应本公司的要求,本公司的股份自2022年3月21日上午九时正起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暂停买卖。本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于2022年3月30日上午九时正起恢复本公司股份在联交所买卖。

根据本公司2022年3月22日所发佈公告所披露的内幕消息,本公司预期无法于2022年3月31日或之前刊发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之经审核业绩。根据上市规则要求,本公司股份将于2022年4月1日上午九时正起停止交易。本公司将与审计师通力合作,力争在停止交易后大约三个月左右完成2021年审计工作,刊发经审核业绩并尽快向联交所申请公司股份恢复交易。

恒驰5」进展

本集团一直努力推进恒驰系列产品的量产工作,目标于2022年6月22日实现「恒驰5」量产。

董事会谨此提醒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并考虑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