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内幕消息 - 预期延迟刊发二零二一年经审核业绩

2022-03-22 00:00:00

本公告由中国恒大新能源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依照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刊发。

由于自去年下半年起本公司房地产板块的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核数师于本年度增加了大量额外的审计程序,再加上新冠疫情的相关影响,根据本公司目前掌握的资料,本公司无法按期完成审计程序。由于审计工作尚未完成,本公司预期无法根据上市规则第13.49(1)条,于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或之前刊发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经审核业绩。

待审计程序完成后,本公司将在切实可行情况下儘快发佈经本公司核数师协议同意之经审核年度业绩。本公司将另行刊发公告通知本公司证券持有人及潜在投资者本公司预期的业绩发佈日期。

根据上市规则第13.50条,若发行人没有按照上市规则刊发财务资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通常会要求发行人的证券停牌,而停牌通常会持续有效,直至发行人刊发包含必要财务信息的公告。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