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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该贷款协议之诉讼的最新发展

2020-01-13 00:00:00

本公告乃由亚洲电视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第13.19条,以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九年七月三十日、二零一九年八月一日的公告及二零一九年九月二日之公告(「该等公告」),其中有关(包括)令状二。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相同涵义。

董事会谨此告知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已全数偿还所欠原告人的所有判决债务,包括本金50,000,000.00港元、所有应计利息及相关费用,合共总额为64,798,719.71港元(「偿还债务」)。由于原告人已确认收到偿还债务,因此将不会对该贷款协议采取任何进一步的法律行动。

本公司将于适当时候刊发进一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