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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幕消息及有关预期2019年度业绩的补充公告

2020-02-14 00:00:00

本公告乃由和嘉控股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 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巿规则》(「 上市规则」)第 13.09(2)(a)条及香港法例第 571 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IVA 部下的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零年二月 七日之公告(「该公告」)。除文义另有所指外,除文义另有说明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董事会预期本集团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财政年度(「 2019 年年度」) 仍保持盈利,但经营部分的溢利同比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财政年度(「 2018 年年度」) 将有所下降。该公告内提及的两个影响溢利下降的主要因素,对本集团 2019 年年度财务表现的影响如下:

1. 市场及经营因素

(i) 本集团的主要产品冶金焦炭的平均价格(不含税) 因受市场因素所影响而下跌,从 2018 年每吨平均约为人民币 1,774.18 元下调到 2019 年每吨平均约为人民币1,662.00 元;

(ii) 在 2019 年年度的实现经营毛利约为人民币 160,890,000 元(未经审核);相比2018 年年度的实现经营毛利为人民币 245,820,000 元(已审核),下跌约为 34%;及

(iii) 本集团于 2018 年年度尚有过往年度结转可抵消应课税溢利之税务亏损而无须缴纳中国企业所得税。当过往年度结转完全抵销后, 本集团需于 2019 年年度缴纳中国企业所得税。 据此, 预计 2019 年年度本集团在中国的经营企业实现的税后溢利约为人民币 46,780,000 元(未经审核)。

2. 回拨物业厂房设备的减值亏损因素

根据 本集团 2018 年年度 经审核合併 财务报表 ,物业厂房设备回拨金额为约港币99,000,000元。 预期2019年年度不再发生大额物业厂房设备项目的减值回拨。

本公司将于适当时候将根据上市规则(视乎情况而定)另行作出公佈。

本公告所载的资料,仅基于本公司对本集团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之初步评估,此等资料未经本公司核数师及/或董事会之审核委员会审核或审阅,因此可能会有调整。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谨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