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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油气控股调整可换股债券之换股价(摘要)

2018-03-22 19:44:00

兹提述中国油气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2018年1月26日、2018年2月22日、2018年3月2日及2018年3月12日之公布(「该等公布」),内容有关根据一般授权认购新股份。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布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布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调整可换股债券之换股价

於完成认购事项前,本公司有(i)本金额为100,000,000港元之未赎回可换股债券(「可换股债券A」),赋予其债券持有人按每股0.207港元之换股价转换为483,091,787股股份;(ii)本金额为30,000,000港元之未赎回可换股债券(「可换股债券B」),赋予其债券持有人按每股0.207港元之换股价转换为144,927,536股股份;(iii)本金额为30,000,000港元之未赎回可换股债券(「可换股债券C」),赋予其债券持有人按每股0.207港元之换股价转换为144,927,536股股份;及(iv)本金额为130,000,000 美元之未赎回可换股债券(「可换股债券D」,连同可换股债券A、可换股债券B及可换股债券C统称为「可换股债券」),赋予其债券持有人按每股0.207港元之换股价转换为4,879,710,144股股份。

紧接认购事项完成前 紧随认购事项完成後

换股价港元 本公司於可换股债券 换股价港元 本公司於可换股债券

获悉数转换後将配发 获悉数转换後将配发

及发行之股份数目 及发行之股份数目

可换股债券A 0.207 483,091,787 0.053 1,886,792,452

可换股债券B 0.207 144,927,536 0.053 566,037,735

可换股债券C 0.207 144,927,536 0.053 566,037,735

可换股债券D 0.207 4,879,710,144 0.053 19,058,490,566

对可换股债券之相关换股价作出之调整已於2018年3月9日生效。

根据股东於2015年6月3日向董事授予以配发、发行及处理本公司当时已发行股本最多20%之一般授权(「一般授权」)项下发行之可换股债券A、可换股债券B及可换股债券C(「一般授权可换股债券」)之条款,於对相关换股价作出调整後,倘於一般授权可换股债券获转换後须发行之股份将超过一般授权内配发及发行股份之限额(「超额换股股份」),则本公司须﹕

(a) 向一般授权可换股债券之相关持有人发行及交付因应彼等行使换股权而应得之股份数目,惟可能上限不得超过一般授权内配发及发行股份之限额;及

(b) 以现金作出付款,金额相等於超额换股股份数目乘以股份於紧接换股通知日期前交易日之收市价。

除上述调整外,可换股债券之所有其他条款及条件维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