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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已取消)建议分拆腾讯音乐娱乐集团

2018-07-08 18:12:00

本公告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5项应用指引(「第15项应用指引」)而作出。

建议分拆腾讯音乐娱乐集团

腾讯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布,本公司已根据第15项应用指引,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提交有关其在綫音乐娱乐业务通过经注册的公开发售在美国的认可证券交易所独立上市的方式拟进行分拆(「建议分拆」)的建议。在綫音乐娱乐业务由本公司持有大多数股权的附属公司腾讯音乐娱乐集团(一家中国领先之在綫音乐娱乐平台)(「腾讯音乐」)经营,而联交所已确认本公司可进行建议分拆。

建议分拆的条款(包括发行规模、定价范围及本公司股东保证获得的腾讯音乐证券数量)尚未确定。本公司将於适当时候就建议分拆刊发进一步的公告。

建议分拆须待(其中包括)获得有关当局批准腾讯音乐证券上市及买卖以及本公司董事会及腾讯音乐董事会作出最终决定後,方可作实。股东及本公司潜在投资者务请注意,现时并无保证建议分拆将会落实或何时落实。因此,股东及本公司潜在投资者於买卖或投资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