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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幕消息 - 控股股东出售股份

2018-03-23 08:01:00

本公告乃由本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13.09(2)(a)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项下的内幕消息条文而作出。

本公司接获MIH TC(Naspers的一间附属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定义见上市规则))知会,MIH TC已於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二日交易时段後与配售代理订立配售协议,内容有关按总代价76,941,211,500港元出售合共189,978,300股股份,占已发行股份约2%(「出售事项」)。

紧接出售事项前,MIH TC持有3,151,201,900股股份,占已发行股份约33.17%。紧随出售事项完成(预期於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作实)後,MIH TC将持有2,961,223,600股股份,占已发行股份约31.17%,仍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定义见上市规则)。於Naspers日期为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二日的新闻稿中,Naspers宣布至少未来三年将不会进一步出售股份,有关安排符合其对本公司业务的长期信心。

释义

於本公告内,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下列词汇具有以下涵义:

词汇

释义

「董事会」本公司董事会

「本公司」腾讯控股有限公司,一间根据开曼群岛法律组织及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股份於联交所上市

「港元」港元,香港法定货币

「香港」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上市规则」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MIH TC」MIH TC Holdings Limited

「Naspers」Naspers Limited,一间自一九九七年起於约翰内斯堡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且为本公司的最终控股股东

「股份」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00002港元的普通股

「联交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