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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实物分派美团股份的方式派付中期股息

2023-03-24 00:00:00

以实物分派美团股份的方式 派付中期股息 兹提述腾讯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二年十一月十六日的公告(「分派公告」),内容有关以实物分派的方式宣派由本公司间接持有的大部分美团B类普通股的中期股息。 除另有界定外,本公告所用词汇应与分派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派发股票及中央结算系统和中国结算交收手续 董事会欣然宣布,就向合资格股东分派之美团股份的相关股票已于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四日(星期五)(「股票派发日期」)以邮寄方式派发至本公司股东名册所示合资格 股东各自之地址,风险由彼等自行承担。尽管股票已于股票派发日期寄出,基于邮寄服务有可能受阻,实际收到股票的时间或会出现延误。 经中央结算系统参与者持有股份之投资者可预期于派发美团股份之股票后透过彼等各自之股票经纪或托管商或透过彼等之中央结算系统投资者户口持有人之股份户口收取美团股份。如有疑问,该等投资者应征询彼等各自之股票经纪或其他专业顾问的意见。 经中国结算持有股份之港股通投资者可预期于派发美团股份之股票后透过彼等各自 之股票经纪或托管商或透过彼等之中国结算之股份户口收取美团股份。如有疑问,该等投资者应征询彼等各自之股票经纪或其他专业顾问意见。 现金替代派付及派发支票本公司已决定就所有零碎配额及就向非合资格股东之所有分派作出的现金替代派付,将以本公司或其代理人于股票派发日期当日或之后的实际可行情况下尽快在市场出售相应美团股份之所得资金拨付。就有关目的而言,应于市场上出售合共129股美团股份。有关出售已于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四日完成。出售的所得款项(经扣除开支及税项(如适用)后)将根据相关股东各自的权益按比例以港元向彼等作出分派,惟每位收款人不足100港元之所得款项净额将不会作出分派,并将拨归本公司所有。 派发支票 相当于现金替代派付之支票预期于股票派发日期后十四(14)天内以邮寄方式派发至 本公司股东名册所示相关股东各自之地址,风险由彼等自行承担。基于邮寄服务有可能受阻,实际收到支票的时间或会出现延误。在没有发生诚信问题或故意违约之情况下,本公司或参与出售美团股份或寄发支票之任何经纪商、代理人或中介机构,概不会对该等安排导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实物分派完成后于美团的持股比例 紧随实物分派完成后,根据美团于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八日已发行股份总数计算,本集团于美团的持股比例按一股一票基准将减少至约1.7%(包括就截至二零二三年一月十日管理及持有以股份奖励计划所获得股份的结构性实体(乃为二零一三年股份奖励计划及二零一九年股份奖励计划的合资格人士的裨益而设立)所持有的股份以及已回购但尚未注销的股份将收取作为股息的美团股份)。 碎股对盘服务 本公司已自费委任中银国际证券有限公司,以尽最大努力为有权获得实物分派且有意购入美团股份碎股以补足成一手美团股份或出售其美团股份碎股之合资格股东(除港股通投资者外)提供买卖美团股份碎股之对盘服务。合资格股东如欲使用该项服务,应由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四日(星期五)上午九时正至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星期一)下午四时正(包括首尾两天)期间,致电(852)27189663联络中银国际证券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中181号新纪元广场18楼。美团股份的碎股持有人应注意,该等买卖并不保证能成功对盘。 本公告并非在香港或任何其他司法管辖权出售或征求购买或认购任何美团证券的要 约或构成其任何部份,而本公告或其任何部份概不得成为有关任何美团证券之任何投资决定的基础或依赖其作出有关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