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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修订第二次经修订及重列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并采纳第三次经修订及重列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

2022-04-07 00:00:00

本公告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51(1)条而作出。

腾讯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建议(i)对本公司第二次经修订及重列组织章程大纲及组织章程细则作出若干修订(「建议修订」),以(其中包括)反映于二零二二年一月一日生效之经修订的上市规则附录三所载之核心的股东保障水平;及(ii)采纳本公司第三次经修订及重列组织章程大纲及组织章程细则(当中包含及併入所有建议修订)(「第三次经修订及重列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有关建议修订的详情,请参阅本公告附录。

建议修订以及采纳第三次经修订及重列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须待本公司股东于二零二二年五月十八日举行之股东週年大会或其任何续会上以特别决议案方式批准。一份载有(其中包括)建议修订及采纳第三次经修订及重列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详细资料的本公司通函,将于适当时候寄发予本公司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