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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执行董事、审核及合规委员会与薪酬委员会成员辞任

2020-08-03 00:00:00

神州租车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 董事会」)谨此宣佈,李晓耕女士(「 李女士」)为投入其他业务及工作已辞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职务,自二零二零年八月一日生效。李女士辞任后不再担任本公司审核及合规委员会(「 审核及合规委员会」)成员及薪酬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成员。

李女士已确认(i)其与董事会并无意见不合;及(ii)并无其他有关其辞任的事宜须提请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垂注。

李女士辞任后,本公司未能符合以下规定: (i)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3.21条及审核及合规委员会职权范围,审核及合规委员会须全部为非执行董事,且至少要有三名成员;及(ii)根据薪酬委员会职权范围,薪酬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成员组成。

为遵守上市规则、审核及合规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的职权范围,董事会正物色合适人选,以填补非执行董事、审核及合规委员会成员及薪酬委员会成员的职位空缺。

本公司将在切实可行下尽快作出有关委任非执行董事及审核及合规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成员构成的进一步公告。

董事会对李女士于本公司任期内为董事会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