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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兼非执行董事辞任根据上市规则第1 3 . 1 9 条作出披露及内幕消息

2020-06-10 00:00:00

本公告由神州租车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19及13.51(2)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作出。

本公司的董事会(「 董事会」)谨此宣佈,陆正耀先生(「 陆先生」)为将更多时间投入在神州优车股份有限公司的履职工作及其他业务之中已辞任本公司董事会主席及非执行董事的职务,自二零二零年六月九日生效。陆先生辞任后将不再担任本公司提名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成员。

陆先生已确认(i)其与董事会并无意见不合;及(ii)并无其他有关其辞任的事宜须提请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垂注。

本公司将在切实可行下尽快作出有关委任董事会主席及提名委员会成员构成的进一步公告。

董事会对陆先生于本公司任期内为董事会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本集团与若干金融机构(「贷款人」)所订融资协议的条款,倘陆先生不再为本公司董事,则贷款人可宣佈贷款(「贷款」)项下的未偿还本金、应计利息及其他应付金额立即到期应付。于本公告日期,本集团欠付的有关贷款的未偿还本金总额约为168百万美元,本公司尚未接获贷款人发出要求立即偿还贷款的任何要求。本公司管理层目前正在获取贷款人的豁免。

有关贷款及豁免状态的进一步公告将会适时作出。

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