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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幕消息公告

2020-06-01 00:00:00

本公告由神州租车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09(2)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零年四月十六日及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二日的公告,内容有关本公司主要股东之间收购及处置现有股份(「该等公告」)。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界定词汇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董事会获悉,本公司主要股东Amber Gem及神州优车已于二零二零年五月三十日订立一份终止协议(「终止协议」)。根据终止协议, Amber Gem及神州优车同意不会继续进行买卖协议下的第二批股份收购,并终止买卖协议,且解除神州优车的排他性义务以考虑其他潜在交易。

另外,董事会已获神州优车告知,神州优车已于二零二零年五月三十一日与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北汽集团」)订立一份无法律约束力的战略合作协议(「战略合作协议」)。根据战略合作协议,北汽集团将向神州优车收购不多于450,790,855股股份,相当于本公司于本公告日期已发行股本总额约21.26%。

战略合作协议在性质上不具法律约束力,概不保证将会订立正式协议。神州优车与北汽集团的合作细节和条款仍在磋商当中,且截至本公告日期尚未达成最终条款。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须审慎行事。在神州优车与北汽集团订立正式协议并交割前,神州优车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可能在神州优车若干贷款人根据相关融资协议条款酌情下进一步被非自愿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