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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警告公告

2020-02-21 00:00:00

本公告由神州租车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09(2)(a)条及香港法例第571 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而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 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帐目以及董事会现时获得的资料的初步评估,本集团预期: (i)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净利润,与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净利润人民币290百万元相比,将录得超过80%的跌幅;及(ii)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经调整净利润,与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经调整净利润人民币681 百万元相比,将录得超过50%的跌幅,乃主要由于以下综合影响所致: (a)二手汽车销售市场疲弱及为促进销售导致二手汽车剩余价值估计减少造成折旧成本大幅增加; (b)就二零二零年到期且以美元计值的优先票据的交换要约支付的要约成本;以及(c)就购股权支付股份补偿开支。本集团租赁收入低于预期乃由于若干旅游城市本地旅游减少以及竞争加剧所致。

董事会仅此进一步宣佈,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预计经调整EBITDA按年超过6%的涨幅增加至逾人民币3,400百万元,而经调整EBITDA比率按年增加至逾60%。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录得自由现金流入超过人民币1,500百万元。

本公司已开展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全年业绩之相关工作。本公告所载资料仅为基于董事会对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及当前可得资料的初步评估。相关审计工作尚未完成,且须经本公司审核及合规委员会之最后审阅及确认。此外,本公司核数师亦正为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综合财务报表进行其审核工作。因此,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实际业绩或与本公告所披露之资料有所不同。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