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谨此宣佈,于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本公司与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证券有限公司、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和J.P.Morgan Securities plc作为初步买家及中信银行(国际)有限公司作为联席经办人就发行票据订立购买协议。
票据并无亦不会根据美国证券法登记。票据将仅于美国境外根据S规例提呈发售。票据不会向香港公众人士提呈发售,亦不会向本公司任何关连人士作出配售。
票据发行的估计所得款项净额(于扣除开支后)将约为244.9百万美元,本公司拟将该等净额用于偿还现有债务及一般公司用途。
本公司将为票据寻求于联交所上市。本公司已从联交所收到确认书,指票据合乎上市资格。票据获联交所接纳并非本公司或票据之价值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