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内幕消息 - 批准2023至2027财政年度股息宣派计划

2023-03-24 00:00:00

内幕消息批准2023至2027财政年度股息宣派计划 首程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 13.09 条及香港法例第 571 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IVA 部之内幕 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发出本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宣布本公司自2023至2027财政年度之股息宣派计划(「计划」)。 在相关法规及本公司股息政策(「股息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且并无不可预见的情况下,本公司计划于2023至2027年共计五个财政年度每年向本公司股东(「股东」)派发本集团在当年综合全面收 益表中实现之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的80%作为股息。本公司将不时根据业绩增长情况,确定更优的股息派发计划。 本计划的背景及理由 董事会批准本计划的考量包括以下因素: 董事会曾于2019年宣布了本公司自2019至2022财政年度之股息宣派计划,该计划即将于2022年末期股息派发后结束。为保证本公司股息安排的连贯性,展示本公司坚定回馈股东支持的信心与决心,特此通过此计划。 得益于股东的大力支持与员工的共同努力,本集团以资产融通+资产营运为核心的业务模式“护城河”已初步形成,本集团已成为细分基础设施资产领域的领导企业,资产规模稳步扩张、盈利能力持续增强。同时,考虑到基础设施资产管理业务增长稳定、现金流良好的属性,本公司有信心创造可持续的业绩以支持此计划。 遵守股息政策 为避免产生疑问,董事会保留对任何特定期间内任何特定金额股息的宣派和支付以及股息支付方式的全权酌情权。董事会在决定是否建议派发股息时,将继续考虑载于股息政策中的因素,这些因素目前包括: (i) 财务业绩; (ii) 股东权益; (iii) 整体业务状况及策略; (iv) 资金需求; (v) 税务考虑因素; (vi) 合约、法定及规管限制(如有);及 (vii) 董事会可能视为相关的任何其他因素。 本计划与股息政策不一致之处,以股息政策为准。 本计划不构成宣派任何股息,也不作为在任何特定时期内派发任何金额股息的保证。本计划不代表任何金额股息将被分派或可将被分派。任何人士不得依据本计划,向本集团任何成员或本集团任何成员的任何董事或雇员提出任何要求或索赔。任何人士不得要求本集团任何成员或本集团任何成员的任何董事或雇员对因本公告之全部或部分内容而产生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建议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须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