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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奖励

2022-11-02 00:00:00

兹提述首程控股有限公司(「 本公司」 ) 于2021年10月 18日寄发予本公司股东(「 股东」)就建议采纳股权激励计划(「 本计划」 ) 之通函(「 通函」) 。 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董事会欣然宣布, 于2022年11月 2日, 董事会决议根据本计划授予最多可购买26,200,000股股份的奖励予20名选定僱员(须经选定僱员接受) ,其中1名选定僱员为本公司之关连人士(「 关连选定僱员」 )及19名选定僱员为本公司之非关连人士(「 非关连选定僱员」 )。预留授予之详情列载如下:

授予日期 : 2022年11月 2日( 「 授予日」 )

授予之股份期权的行权价格: 每股1.560港元( 不低于股份的面值及以下两者中的较高者: (1)于授予日每股股份的收市价1.560港元;及(2)授予日前五个交易日每股股份的平均收市价1.462港元)

授予之股份期权总数 : 26,200,000份股份期权( 每份股份期权应赋予其持有人购买一( 1) 股股份的权利)

授予日的股份收市价 : 每股1.560港元

股份期权的有效期 : 股份期权的有效期自授予日 起至授予日起第60个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包括该日) 内止

据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知、所悉及所信,各非关连选定僱员均独立于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关连人士。

如通函所披露, 激励对象对任何奖励的行权应须满足本计划中规定的行权条件, 其中包括本公司和激励对象个人在授予和行权期内每年的业绩表现。 就每次授予而言,在满足本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后,奖励项下的股份期权应分三个行权期匀速行权, 行权比例分别为33%、 33%和34%。

预留授予项下向选定僱员授予奖励已获董事会及薪酬委员会批准。

如通函所披露, 本计划的目的是为了本公司的长远发展, 使僱员、 本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保持一致,吸引、激励和留住人才,建立和完善本公司的长期激励机制, 以实现进一步提升股东价值的目标。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授予奖励的条款属公平合理, 且符合本公司与股东之整体利益。

上市规则之涵义

本计划的运作不涉及本公司发行新股份,因此本计划不构成上市规则第17章规定的股份期权计划,而是本公司的一项酌情计划。

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 该名关连选定僱员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因此,向该名关连选定僱员授予奖励构成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本公司的关连交易。 由于授予该名关连选定僱员的奖励乃根据彼与本公司附属公司签订的服务协议而定,并构成彼在服务协议项下薪酬方案的一部分,根据上市规则第14A.73(6)条及第14A.95条,向该名关连选定僱员授予奖励豁免于遵守申报、公告及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