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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公告 - 与绿城中国及首钢基金签订战略合作备忘录

2020-11-04 00:00:00

本公告乃由首程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本集团」)自愿发出。

于2020年11月3日,本公司与绿城中国控股有限公司(「绿城中国」)(股份代号:3900,其股份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及北京首钢基金有限公司(「首钢基金」)(本公司之主要股东)共同签署战略合作备忘录(「备忘录」),三方将围绕本集团主业停车资产经营管理和以城市更新为导向的私募基金管理等多方面展开合作。

长期以来,绿城中国以卓越的产品标准和服务品质引领行业,连续16年荣获「中国房地产百强企业综合实力TOP10」,连续8年被评为「中国房地产顾客满意度领先品牌」。本公司作为中国停车第一股,坚持利用运营赋能与创新植入推动停车行业发展,在交通枢纽类停车、BOT/PPP模式新建停车楼、城市区域级智慧停车、停车资产基金等停车业态和产品上处于行业领先地位。本公司将通过多元的产品模式与绿城中国在存量及增量的停车资产管理方面开展长期合作,持续加强本集团在高端住宅和高端「商写」综合体等停车资产门类的管理规模和管理能力。

本集团以打造中国领先的城市综合服务企业为目标,除停车业务外,亦在城市更新领域取得快速发展,并将长期聚焦新首钢高端产业综合服务区(「新首钢园区」)的历史性发展机遇,坚持贯彻文化、生态、产业、活力「四个复兴」要求,完善设计规划,推进项目建设,现物业开发及管理面积近100万平方米。绿城中国是中国领先的优质房产开发及生活综合服务供应商,与本集团在新首钢园区开发建设上有多层次的合作空间,双方在定位策划、产品设计、工程建设、智慧园区等方面将开展长足的合作,共同携手将新首钢园区打造成为新时代首都城市复兴的新地标。

双方的合作基于对战略视野和产业协同的高度认可,也代表着在城市综合服务领域更专业化、更多元化的理念融合,双方将齐头并进,共同构筑城市美好生活。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尚未就备忘录项下拟进行的交易与绿城中国及首钢基金订立具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倘备忘录项下拟进行的交易落实,本公司将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适时刊发进一步公告。

本公司的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谨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