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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订立有关设立基金之合伙协议

2020-04-16 00:00:00

本公告乃由中国民航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自愿作出。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欣然宣佈,于二零二零年四月十六日,本公司与中移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中移资本」)、其他投资方(连同中移资本及本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及中移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移基金」,作为普通合伙人)就设立中移股权基金(河北雄安)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订立有限合伙协议(「有限合伙协议」)。

根据有限合伙协议,本公司在该协议期内拟以现金向基金出资共计人民币10亿元。在该协议期内,本公司每次支付的出资额,将根据中移基金发出的履行出资义务的缴款通知书的要求,按基金所投项目及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乘以本公司在基金的认缴出资比例进行实际出资。基金主要投资于5G及信息通信产业链、生态圈及赋能行业相关的企业。

于本公告日期,中移资本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的约5.01%。就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深知、尽悉及确信,中移资本、其他投资方、中移基金及彼等各自最终实益拥有人均为本公司及其关连人士之独立第三方。

本公司认为,设立基金将有助于本公司将其佈局扩张至5G的相关信息技术应用及移动信息服务领域,推进民用航空行业的信息化、网络化及智能化,并为本公司的系统建设及营运发展创造新机会。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4章,有限合伙协议项下拟设立的基金将构成本公司的交易。由于根据有限合伙协议拟设立基金有关适用规模测试最高比率低于5%,故设立基金获豁免遵守上市规则项下之公告及股东批准的规定。

股东及本公司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