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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警告

2020-07-22 00:00:00

本公告乃东吴水泥国际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09(2)(a)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而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对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之初步评估及董事会目前所得资料,本集团预期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之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减少至约人民币12,000,000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约人民币32,028,000元),减幅约为62%。该溢利减少主要由于在此期间爆发新型冠状病毒(COVID-19)从而导致本集团产品销量及售价下降所致。

由于本公司仍在落实本集团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之业绩,故本公告所载资料仅基于董事会参考本集团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作出之初步评估,该等资料未经本公司核数师确认、审阅或审核,并可能作出调整。本集团之详细财务资料将于本集团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之中期业绩公告中披露,该公告预期将由本公司于2020年8月31日或之前刊发。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之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