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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年度上限及持续关连交易

2020-05-28 00:00:00

本集团预计,由于其客户对本集团能够向其供应商采购并以具有竞争力的价格向其客户提供的新汽车零件及配件种类的需求增加,其客户对于若干汽车零件及配件的订单由二零二零年六月起将会显着上升。为回应所预计的客户需求,根据其中一份陈唱摩多协议,本集团将需从陈唱摩多集团购买更多零件及配件,以完成履行客户订单。因此,董事会决定上调陈唱摩多协议项下交易截至二零二零年、二零二一年及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三个年度各年的年度上限,由15,860,000港元、14,960,000港元及15,160,000港元分别增至31,860,000港元、 33,960,000港元及36,160,000港元。

陈唱摩多越南协议由TCIMVN与陈唱摩多集团于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八日订立,内容有关于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八日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间, TCIMVN向陈唱摩多集团销售及租赁叉车及其他物料搬运设备以及销售叉车零件及配件。

陈唱摩多集团各成员公司均为陈唱摩多的附属公司,而陈唱联合于陈唱摩多拥有超过30%的股权。由于陈唱联合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故陈唱摩多集团各成员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而陈唱摩多越南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根据上市规则构成本公司持续关连交易。

鉴于该等交易乃由本集团与彼此有关连或联繫的人士订立,故根据上市规则第14A.81条,该等交易已合併计算。由于上市规则第14.07条定义的有关该等交易(具经修订年度上限)的最高百分比率按年度基准计算超过0.1%但低于5%,故该等交易(具经修订年度上限)构成本公司的持续关连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第十四A章的申报及公告规定,惟获豁免遵守通函(包括独立财务意见)及独立股东批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