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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公告- 出售联营公司

2020-09-09 00:00:00

本公告乃由本公司自愿作出。

出售事项

本公司董事会谨此宣佈,于2020年9月8日,本公司三家全资附属公司(即TCC、T8Gallery及TCAutoWorld)及其他卖方(统称「卖方」)共同与韩国产业银行订立协议,据此,卖方出售而韩国产业银行购买销售股份(约占TIFA股权的80.65%),总代价为452,796,812,000印尼盾(相当于约238,314,112港元)(即总代价)。根据协议,附属公司(即TCC、TCAutoWorld及T8Gallery)向韩国产业银行出售相关销售股份(其构成销售股份的一部分,约占TIFA股权的44.48%),代价为249,743,000,000印尼盾(相当于约131,443,684港元)(即相关代价)。

代价

总代价452,796,812,000印尼盾(相当于约238,314,112港元)(包括相关代价)已由韩国产业银行于2020年9月8日按该协议所列总额向各卖方支付。.

总代价(包括相关代价)乃由卖方及韩国产业银行参照经调整资产净值公平磋商釐定。

出售事项于2020年9月8日完成后,TIFA不再为本公司联营公司,其财务业绩亦不再按权益法于本公司账目列账。

有关本集团的资料和进行出售事项的理由及裨益

本集团的主营业务包括(a)在新加坡、香港、泰国、台湾、菲律宾、马来西亚、印尼、越南及柬埔寨的汽车分销及售后服务,以及华南汽车销售及售后服务;(b)在新加坡、越南及泰国分销工业设备;(c)在新加坡及香港开发及租赁物业;(d)在中国生产汽车座椅;及(e)日本运输业务有关事项提供车车辆运输服务及人力资源管理服务。

董事认为,出售事项的定价实属公平,且出售事项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整体利益。

出售事项令本集团录得收益78,202,805,168印尼盾(相当于约41,159,371港元)。

有关TIFA的资料

TIFA为一家多重融资公司,在印尼提供租赁、消费融资及保理融资服务。

于2020年6月30日,TIFA资产净值为384,581,773,000印尼盾(相当于约202,411,459港元),而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除税后纯利为33,033,880,000印尼盾(相当于约17,386,253港元)。

就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深知、尽悉及确信,TIFA为独立于本公司及其关连人士(定义见上市规则)的第三方,且与彼等概无关连。

上市规则涵义

由于根据上市规则第14.07条有关出售事项的适用百分比率低于5%,故出售事项不构成上市规则第十四章A项下本公司的须予公佈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