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关连交易贷款协议

2020-02-10 00:00:00

贷款协议

于二零二零年二月十日(交易时段后),本公司(作为借款人)与华青(作为贷款人)订立贷款协议,据此,华青同意向本公司提供10.99百万美元(相当于约港币85.33百万元)之该贷款,年期自二零二零年二月十日开始并于到期日届满。

上市规则之涵义

于本公告日期,华青为本公司之主要股东,持有3,048,750,000股股份,相当于本公司之已发行股本约19.99%。因此,华青为上市规则定义下本公司之关连人士。因此,贷款协议项下拟进行之交易构成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本公司之关连交易。由于有关该贷款之适用百分比率超过0.1%但不多于5%,故贷款协议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之申报及公告规定,惟获豁免遵守通函及独立股东批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