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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性公告接获发改委企业借用外债备案登记证明

2019-09-13 00:00:00

本公告为熊猫绿色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作出之自愿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本集团最近已就本公司建议之任何总额不多于5亿美元之债券(「债券」)发行(「建议债券发行」)接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委」)日期为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一日之《企业借用外债备案登记证明》(「登记证明」)。

建议债券发行须视乎(其中包括)市场情况及投资者意向,倘进行建议债券发行,则将于登记证明日期起计12个月期间内发行。

倘发行债券,本公司拟将建议债券发行之所得款项净额用于为本集团现有债务进行再融资及作一般营运资金用途。董事会认为,建议债券发行将扩宽本集团之融资渠道,并改善本集团之流动资金状况。

建议债券发行可能会或可能不会进行,本公司潜在投资者及股东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本公司将根据任何适用法律及法规,于有需要及适当时候作出进一步公告,以披露有关建议债券发行之任何重大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