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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猫绿能盈利预告

2018-03-28 06:04:00

本公告乃由熊猫绿色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a)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最新资料,於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年度」),本集团可能录得约人民币153百万元之净利润,较二零一六年同期减少约60%。

净利润大幅下跌乃主要由於(i)金融工具之公允值亏损约人民币290百万元;及(ii)融资成本较二零一六年同期增加约28%所致。金融工具之公允值亏损乃主要由於就发行股份及认股权证确认公允值亏损约人民币229百万元(指股份及认股权证於产生发行股份及认股权证之承担当日与发行有关股份及认股权证日期之公允值之差额)所致。於二零一六年,本集团并无就衍生金融工具录得任何公允值亏损。此外,於本年度,本集团募集约人民币12,000百万元之债务融资,以供其业务发展、提早赎回可换股债券、偿还现有债务及营运资金之用,导致融资成本较二零一六年增加约28%。

於本年度,本集团将其资源集中於管理及扩展其可再生能源业务。本集团及其联营公司之电站之总装机容量增加795.9兆瓦至约2,000兆瓦。本集团於本年度之收入及EBITDA分别较二零一六年同期增加约53%及41%。

本公告所载数字仅基於本公司目前可得之资料而得出,有关资料可予调整,且尚未落实及未获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阅。本公司仍正在落实全年业绩,包括但不限於与独立估值师厘定多项购买价分配及认购期权之估值以及无形资产之年度减值测试。本公司预计於二零一八年三月底刊发本集团於本年度之全年业绩公告,而本集团之实际全年业绩可能有别於本公告所披露者。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谨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