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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猫绿能须予披露交易成立合夥企业

2017-12-12 20:27:00

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二日,招联绿奕(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平安证券,万向信托及普通合夥人订立合夥协议,内容有关成立合夥企业。合夥企业之资本承担总额为人民币1,510,000,000元,其中招联绿奕、平安证券及万向信托将於二零三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分别以现金出资人民币500,000,000元,而普通合夥人将於二零三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以现金出资人民币10,000,000元。

由於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之一项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但低於25%,故根据合夥协议成立合夥企业构成本公司之须予披露交易,并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之申报及公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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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协议

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二日,招联绿奕(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平安证券,万向信托及普通合夥人订立合夥协议,内容有关成立合夥企业。

合夥协议之主要条款如下:

日期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二日

订约方(a) 普通合夥人:浙银协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合夥企业之普通合夥人)

(b) 招联绿奕(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作为合夥企业之有限合夥人)

(c) 平安证券(作为合夥企业之有限合夥人)

(d) 万向信托(作为合夥企业之有限合夥人)

出资於合夥协议项下向合夥企业出资总额为人民币1,510,000,000元,其中招联绿奕、平安证券及万向信托将分别出资人民币500,000,000元,而普通合夥人将出资人民币10,000,000元。

向合夥企业出资乃由招联绿奕、平安证券、万向信托及普通合夥人按公平磋商并经参考(其中包括)合夥企业之预测资金需要後厘定。

出资付款招联绿奕、平安证券、万向信托及普通合夥人须於二零三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以现金出资。

本集团拟以其内部财务资源及╱或债务融资为出资提供资金。

有关合夥企业之资料合夥企业之业务范围包括投资於创业业务及实业业务。

本公司将於合夥企业成立後间接拥有其约33.1%股权。

摊分溢利及亏损根据合夥协议,合夥企业之任何溢利及亏损须由合夥人按彼等已向合夥企业支付之出资总额比例摊分或承担。然而,其有限合夥人将予承担之任何亏损将以有限合夥人向合夥企业出资之金额为限。

管理普通合夥人将负责合夥企业之行政职能及管理。

订立合夥协议之理由及裨益

董事会相信,合夥企业将为本集团提供平台,以尽量利用其资金从而取得理想回报及优化其资本架构。由於合夥企业将主要从事投资可再生能源行业,本集团将可利用其业内优势,寻求符合本集团长期企业策略之相关或互补业务之新投资及合作机会。监於上文所述,董事相信,合夥协议之条款乃按公平基准订立,并属公平合理,且符合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之整体利益。

一般资料

有关本集团之资料

本公司为一间投资控股公司,而本集团主要从事开发、投资、营运及管理可再生能源发电站。招联绿奕为一间於中国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并为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其主要从事研发太阳能技术及设备以及提供有关太阳能发电站之顾问及设计服务。

有关平安证券之资料

平安证券为一间於中国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并为中国平安(601318.SH;2318.HK)之主要成员公司,其主要从事证券经纪、证券投资顾问、证券买卖、有关证券投资活动之财务顾问、包销及推荐证券、证券自营业务、证券资产管理、保证金要求、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代理及代理服务。

有关万向信托之资料

万向信托为一间於中国成立之有限公司,其主要从事信托服务、资产管理及投资管理。

有关普通合夥人之资料

普通合夥人为一间於中国成立之有限公司,并为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员,拥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资格。普通合夥人主要从事提供有关私募股权投资、上市公司私人配售、合并及收购基金、量化交易投资及地方政府之行业整合基金之全面及不同资本市场服务。

就董事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後所深知、尽悉及确信,平安证券、万向信托、普通合夥人及其最终实益拥有人均为独立於本公司及其关连人士(定义见上市规则)之第三方。

上市规则之涵义

由於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之一项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但低於25%,故根据合夥协议成立合夥企业构成本公司之须予披露交易,并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之申报及公告规定。

释义

於本公告内,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以下词汇具有以下所载涵义:

「董事会」指本公司董事会

「本公司」指熊猫绿色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一间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其股份於联交所主板上市

「董事」指本公司董事

「普通合夥人」指浙银协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一间於中国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本集团」指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香港」指香港特别行政区

「上市规则」指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合夥企业」指常州灏贞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夥),将根据合夥协议成立之有限合夥企业

「合夥协议」指招联绿奕、平安证券、万向信托及普通合夥人就成立合夥企业订立日期为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二日之合夥协议

「平安证券」指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一间於中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

「联交所」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万向信托」指万向信托有限公司,一间於中国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招联绿奕」指常州市招联绿奕新能源有限公司,一间於中国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并为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