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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截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报的补充公告

2021-06-02 00:00:00

兹提述北京能源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连同本公司统称「本集团」)截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报(「二零二零年年报」)。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二零二零年年报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除二零二零年年报所提供的资料外,董事会谨此提供有关本公司核数师(「核数师」)就本集团于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截至该日止年度之综合财务报表所发佈的保留意见(「审核保留意见」)之进一步资料。

审核保留意见之详情

诚如二零二零年年报所载截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报表附注2.1(a)所详述,董事会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该委员会已聘请外部独立专业顾问,对前任核数师于二零二零年五月就审核本公司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报表提呈董事会注意的调查事项进行独立调查。

除了审核保留意见中所提及对于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比较数字的影响外,审核保留意见对本公司截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报表并无影响。出具审核保留意见的原因为核数师遇到前任核数师在审核比较数字时遇到的相同范畴限制。前任核数师已就本公司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报表发表无法表示意见。

管理层及审核委员会就审核保留意见的意见

于了解该保留意见的原因及其非经常性性质后,董事会及审核委员会与核数师意见一致,对该保留意见并无进一步意见,因为彼等认为核数师(作为继任核数师)就有关年初结余事项发表该意见仅属一般技术惯例。此外,董事会及审核委员会认为审核保留意见可予删除且不会于对本公司日后的综合财务报表造成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