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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连交易 - 有关非全资附属公司之间的集团内部贷款

2022-12-05 00:00:00

现金预支协议 于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五日,嘉里沈阳与运亿置业(均为本公司之非全资附属公司)订立现金预支协议,据此,嘉里沈阳同意向运亿置业提供本金额上限为人民币630000000元(约693000000港元)的集团内部贷款,为期两年。 上市规则之涵义 嘉里沈阳(贷款人)由本公司、香格里拉及长春产业分别间接拥有60%、25%及15%权益,而运亿置业(借款人)由本公司、嘉里控股及长春产业分别间接拥有60%、30%及10%权益。嘉里控股为本公司之控股股东及香格里拉的主要股东,而长春产业为嘉里控股之联系人。因此,嘉里控股、香格里拉及长春产业为本公司之关连人士,进而嘉里沈阳及运亿置业为本公司之关连附属公司。因此,根据上市规则,订立现金预支协议以授出贷款对本公司而言构成一项关连交易。 由于有关贷款之适用百分比率高于0.1%但低于5%,故订立现金预支协议须遵守上市 规则第十四A章项下之公告及申报规定,惟可获豁免遵守独立股东批准之规定。